首页 › 英语与编程 › 正文
那位教我们英美文学的老教授:英语发音带着很重的家乡口音
那位教我们英美文学的老教授
那位教我们英美文学的老教授,讲莎士比亚时会突然站起来朗诵。英美文学课期末要交一篇三千词的论文,我写的是简奥斯汀的小说。阅读速度慢一直困扰着我,后来我用手指引导视线才稍微快了点。和外国网友用英文书信往来了两年,我们终于在上海见了一面。见面时我准备了一肚子话,结果紧张得只会聊天气和美食。英语听写练习我用的是一段五分钟的新闻,每天反复听写一遍。写满的听写本有一种奇怪的成就感,每一页都是密密麻麻的蓝字。公司让我负责翻译一份英文合同,我对着法律术语查了一整个周末。专业英语和日常英语完全是两回事,我读论文时常常感觉像在读天书。
意识到自己陷入教程陷阱之后
意识到自己陷入教程陷阱之后,我强迫自己去做一个小小的记账工具。深夜调试一个问题四个小时,最后发现只是少了一个标点。解决那个顽固问题后,我在凌晨一点的阳台上站了很久,心里特别畅快。编程社区里的大佬们回答问题都很直接,刚开始我被怼得有点委屈。第一次在问答网站上提问,我花了半小时组织语言,生怕被人笑话。没有计算机背景让我常常自卑,觉得那些科班出身的人天生就懂。学了半年以后,我慢慢意识到编程更像一门手艺,靠的是反复练习。递归这个概念我看了五个不同的讲解,直到画出调用过程才恍然大悟。数据结构那门课程让我头大,链表和树的图我在草稿纸上画了几十张。
收到第一份开发岗位录用通知时
收到第一份开发岗位录用通知时,我正在菜市场买菜。转行成功的那个月,我的工资比之前做销售时少了一千块。工资虽然低了,但每天写程序的那种专注感让我觉得很踏实。和同事结对写程序的时候,我才知道自己有好多野路子写法。被资深同事审查代码时指出十几处问题,我脸红得像煮熟的虾。学编程之后我的颈椎和手腕都出了问题,买了垂直鼠标才好一些。网上那些二十一天精通编程的书名,现在看来特别可笑。真正让我入门的是一本很老的教材,讲解朴实但一点不跳步。
本页为个人随笔,适用条件与疑问见正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