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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美文学课期末要交一篇三千词的论文,那位教我们英美文学的老教授,英语面试最难的部分是追问
意识到自己陷入教程陷阱之后
意识到自己陷入教程陷阱之后,我强迫自己去做一个小小的记账工具。深夜调试一个问题四个小时,最后发现只是少了一个标点。解决那个顽固问题后,我在凌晨一点的阳台上站了很久,心里特别畅快。编程社区里的大佬们回答问题都很直接,刚开始我被怼得有点委屈。第一次在问答网站上提问,我花了半小时组织语言,生怕被人笑话。没有计算机背景让我常常自卑,觉得那些科班出身的人天生就懂。学了半年以后,我慢慢意识到编程更像一门手艺,靠的是反复练习。递归这个概念我看了五个不同的讲解,直到画出调用过程才恍然大悟。数据结构那门课程让我头大,链表和树的图我在草稿纸上画了几十张。
编程的世界变化太快
编程的世界变化太快,我刚学会的框架半年后就被说过时了。追新技术追得筋疲力尽之后,我决定先把基础打牢再说。计算机网络的知识我是边做项目边补的,遇到一个问题学一块。第一次理解了浏览器打开一个网页背后发生的事,我觉得世界变透明了。自学时加入的一个线上小组,每周日晚上大家会分享自己做的东西。在小组里第一次讲自己的项目,我紧张得声音都在发颤。有个组员听完我的分享,提了一个改进建议,帮我省了好几天工夫。编程让我对完美主义有了新的理解,先跑起来比写得漂亮更重要。
自学最怕的是没人告诉你方向
自学最怕的是没人告诉你方向,我在各种技术路线之间来回摇摆。前端和后端到底学哪个,我在论坛上看了上百条争论,越看越迷茫。最终选择前端的理由很简单,写完马上就能在浏览器里看到效果。改了一个颜色值,页面瞬间变了模样,这种即时反馈让我很上瘾。刷算法题的第一周,我连最简单的题都要想一个小时。刷题网站上的通过率数字,曾经是我每天最在意的东西。刷到第一百道题时,我开始能隐约看出一些题目背后的套路了。编程让我养成了拆解问题的习惯,生活中遇到麻烦也会先分步骤想。买第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花了三千二,键盘上还有前主人的划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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